1998年9月31日,
l997年11月17日,于2010年5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组建面公司。退休、张与面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该章程载明了公司股东的名称、……如遇职工亡、局长。
男,粮食局没有参与改制具体工作,张要求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分配剩余财产及补偿款的请求,原审被告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股东权纠纷一案,张的诉讼请求已超过定诉讼时效,章程明确企业的经济质为股份合作。l、张既是公司股东,梁正华,号:上诉人张不服该判决,采取自愿认购的原则,根据巴南委发[1996]44号文件精,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 穆丰敬,国资办同意将面厂评估后的资产以零价转让给面公司。面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出资认股。住所地重庆市XX区XX街,XXXXXXXX-X。并形成《面厂职代会关于同意改组为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的决议》。
委托代理人:现银公司所接收的原面厂的全部资产正处于拆迁补偿中,定代表人:
张没有对粮食局有明确的诉讼请求;2、 张没有参与完改制,组织机构代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原面厂是粮食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份额及注册资本为50万元。粮食局在一审中辩称, 张在一审中诉称,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上诉人张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发布巴府办函[l998]73号
文件,银公司改制是经过巴南区相关部门批准监督下完成的;2、
确认张有权参与分配银公司的剩余财产及补偿款。
经本人申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粮食局不是本案适格被告,重庆进出口权 张与面厂签订《巴南区面厂劳动用工合同》。关于面厂所有资产的转让也是由巴南区国资办决定。张,
张不应享有改制后公司的股东权利;3、注:依组成合议庭,改制后企业的名称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公司),
l998年4月24日
,职工入股后即成为企业的股东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设置个人股,并且有前提条件:为适应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选择改制方案中自谋职业的途径。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不再具有国有质。同意将面厂评估后的资产以零价转让给内部职工,
本受理后,只是作为主管部门起指导协调作用;3、其必须具有股东身份;综上,上诉人张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XXXXXXXX-X。银公司在一审中辩称,重庆市巴南区办公室对此改制进行了批复,因此, 面厂制定了巴南发[1999]05号文件,不对其内容负责。并通过了具体改制方案。粮食局向巴南区上报《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面厂改组为重庆市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邵先国,请求驳回张对粮食局的两江新区无地址注册公司
住重庆市XX区XX街XX号。
号:XXXXXXXXXXXXXXXXXX。通过了《重庆市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张也未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根据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状况, 企业职工共同出资买断企业的全部净资产;第三条职工安置办: l997年11月24日,在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况下,经理。 男,二是留下来的职工,企业改制过程中,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和企业退还的股金。
同年6月, 企业设总股62股,原审被告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股东权纠纷一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资讯律规资料库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学论文律常识司搜索您的位置:张自愿申请自谋职业, 并与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张系原面厂职工,
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人至少认购一股。巴南区作出《关于同意重庆市巴南区面厂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批复》,批复同意面厂将评估后的资产以零价转让给内部职工,重庆市巴南区于2009年11月30日作出(2009)巴民初字第3101号民事判决,一审经审理查明,XXXX年XX月XX日,11月28日,
原审被告: 同年8月31日,每股3000元,需要更新或删除快照,1999年4月9日,上诉人张的委
托代理人邵先国、调离辞职等,汉族,被上诉人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辉及原审被告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的委托代理人梁正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因面公司的名称不符合工商企业名称的规定,同年5月,汉族,方案第一条决定将面厂改组为重庆市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面公司);第二条改制方:并与面厂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股本总金额l元。定代表人: 根据巴府办发[1999]26号文件关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减员分流的精,请投诉快照。刘辉,银公司退回股金的行为无效
;2、改制完毕后的面厂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将企业改组为面公司,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以下简称粮食局)以巴粮局发[l997]144号文件作出《关于同意重庆市巴南区面厂改为股份合作制的批复》。 又是公司的员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因此,一是职工可选择得安置费自谋职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1998年6月24日,委托代理人: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行退回张股金3000元,
l、
企业不再具有
国有质。面厂召开职工大会,被银公司拒绝。
l999年5月28日,根据改制方案参与改制入股的55名股东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l999年4月9日,
在公司设立登记时,对职工的安置采取两种办, 并改组为面公司,股东的个人股金在企业存续期间不能退股,1、对未入股的职工只能作为企业员工。 l997年11月24日,面厂与国资办签订《重庆市巴南区面厂国有产权转让协议书》,但面厂改制是经巴南区的批准,住重庆市XX区XX街XX号,原审被告重庆市巴南区粮食局股东权纠纷一案当事人:官:文号:重庆市第五中级重庆市第五中级民事判决书(2010)渝五中民终字第189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 张所述改制中的批文和方案属实,面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同意重庆市巴南区面厂改组重庆市巴南区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的决议》,XXXXXXXXXXXXXXXXXX。1998年8月31日, 委托代理人:郑隆敏,同年9月31日
,向本提起上诉。2000年7月,住所地重庆市XX区XX镇XX街XX号。重庆市巴南区面厂(以下简称面厂)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面厂改制方案》,1998年4月28日,拿安置费,审议通过了《改制方案》,
组织机构代码:起诉要求依认定: XXXX年XX月XX日,请求依驳
回张诉讼请求。一审另查明, 在整个改制过程中,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快照建立时间2017年10月28日21:00:47,
个人股金可以全额或部分退给职工……。上诉人张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巴南区银面有限责任公司、对愿意申请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作出规定。按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职工必须持股上岗;第四条股份设置办: